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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竹、藤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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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托 人:某法院

鉴定对象:案涉红木家具

鉴定要求本机构红木家具进行鉴定

鉴定依据

1.《司法鉴定委托书》

3.《木材鉴别方法通则》

4.《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

5.《红木》

鉴定形式:通过对案情了解、现场勘验、资料分析、样品检测等情况,结合鉴定委托要求和鉴定依据,由专家组进行分析和判定,并得出鉴定意见。

 

二、案情摘要

某法院移送的红木家具进行鉴定,我机构受理了此项委托。

 

三、情况概述

1.接受委托后,我机构就此项目成立了鉴定专家组,关于现场勘验相关事项和专家组组成制定了《现场勘验通知书》、《专家组成告知书》及《鉴定方案》,并发送至法院。

2.鉴定专家组成员及鉴定机构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四、鉴定过程

1、现场勘验

2、鉴定检验、试验

 

五、分析说明

红木有八大类三十余个木种,也没有空间对材质进行分类摆放识别。

 

六、鉴定意见

案涉家具木材名称包含:苏木属古夷苏木不在红木八大类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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