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竹、藤等制品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某法院
鉴定对象:案涉红木家具
鉴定要求:本机构红木家具进行鉴定
鉴定依据:
1.《司法鉴定委托书》
3.《木材鉴别方法通则》
4.《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
5.《红木》
鉴定形式:通过对案情了解、现场勘验、资料分析、样品检测等情况,结合鉴定委托要求和鉴定依据,由专家组进行分析和判定,并得出鉴定意见。
二、案情摘要
某法院移送的红木家具进行鉴定,我机构受理了此项委托。
三、情况概述
1.接受委托后,我机构就此项目成立了鉴定专家组,关于现场勘验相关事项和专家组组成制定了《现场勘验通知书》、《专家组成告知书》及《鉴定方案》,并发送至法院。
2.鉴定专家组成员及鉴定机构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四、鉴定过程
1、现场勘验
2、鉴定检验、试验
五、分析说明
红木有八大类三十余个木种,也没有空间对材质进行分类摆放识别。
六、鉴定意见
案涉家具木材名称包含:苏木属古夷苏木不在红木八大类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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