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拼接单元鉴定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人民法院
鉴定对象:液晶拼接单元、视频接入服务器、话筒天线
鉴定依据:《司法鉴定委托书》
鉴定形式:通过对案情了解、现场勘验、资料分析等情况,结合鉴定委托要求和鉴定依据,由专家组进行分析和判定,并得出鉴定意见。
二、案情摘要
本机构受人民法院的委托,1、对显示液晶拼接单元是否涉 《采购合同》约定的板屏”进行鉴定
三、鉴定过程
现场勘验
四、鉴定意见
因考虑到较高拆卸风险,故无法进一步判断拼接单元整机中的液晶显示面板模块是否为原装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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