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割机鉴定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某法院
鉴定对象:收割机
鉴定要求:本机构受某法院的委托,对申请人购买前收割机是否为事故车进行鉴定。
鉴定依据:《司法鉴定委托书》
鉴定形式:通过对案情了解、现场勘验、资料分析等情况,结合鉴定委托要求和鉴定依据,由专家组进行分析和判定,并得出鉴定意见。
二、案情摘要
某人民法院移送的人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需要对收割机依法鉴定。因审理案件需要,由某法院委托我机构,要求对上述委托事项进行鉴定,我机构受理了此鉴定事项。
三、情况概述
1. 接受委托后,我机构就此项目成立了鉴定专家组,关于现场勘验相关事项和专家组制定了《现场勘验通知书》。
2. 法院工作人员、申请人、被申请人、鉴定专家组成员及鉴定机构人员到达某公司,鉴定机构向双方介绍了鉴定专家组成员,专家组向争议双方进行了情况了解,对涉案机器进行了现场勘验鉴定。
4. 专家组依据案情了解、资料审查、现场勘验鉴定等情况,通过技术分析形成专家意见,并由我机构出具质量鉴定意见书。
四、鉴定过程
1、资料审查
2、笔录调查
五、分析说明
涉案车辆发动机尿素系统未达到作业状态和收割机存在影响使用质量问题出自于尿素单元的损坏未更换和尿素系统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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