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电容器鉴定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某人民法院
鉴定对象:超级电容器模组测试分选机
鉴定要求:本机构受法院的委托,对《设备采购合同》所涉超级电容器模组测试分选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鉴定
鉴定依据:《设备采购合同》
鉴定形式:通过对案情了解、现场勘验、资料分析等情况,结合鉴定委托要求和鉴定依据,由专家组进行分析和判定,并得出鉴定意见。
二、案情摘要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机构,要求对超级电容器模组测试分选机进行质量鉴定。
三、情况概述
1.接受委托后,我机构就此项目成立了鉴定专家组,关于现场勘验相关事项和专家组成员制定了《现场勘验通知书》,并发送至法院。
2. 法院工作人员、申请人、被申请人、鉴定专家组成员及鉴定机构人员到现场。
3双方争议的焦点为超级电容器模组测试分选机存在逻辑错误。
4.专家组依据案情了解、资料审查、开机试验、样品检测、现场勘验鉴定等情况,通过技术分析形成专家意见,并由我机构出具质量鉴定意见书。
四、鉴定过程
1、资料审查
2、现场勘验
五、分析说明
涉案设备交付时无验收报告、无产品出厂合格证、无检验报告、无说明书,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也不符合要求;涉案设备整机无铭牌,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电控柜柜门与柜体之间无等电位连接,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部分接线端子无编码,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设备有逻辑判断错误存在,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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