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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产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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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托 人:某人民法院

鉴定对象:青丝状产品

鉴定要求:本机构受来某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的青丝状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鉴定 

鉴定依据:《鉴定委托书》

鉴定形式:通过对案情了解、现场勘验、样品检测等情况,结合鉴定委托要求和鉴定依据,由专家组进行分析和判定,并得出鉴定意见。

 

二、案情摘要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产品责任纠纷一案诉至来某人民法院,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机构,要求对涉案青丝状产品的质量进行鉴定。

 

三、情况概述

1. 接受委托后,我机构就此项目成立了鉴定专家组,关于涉案产品检测项目和专家组组成制定了《现场勘验通知书》。

2. 申请人、被申请人、委托方、鉴定专家组成员及鉴定机构人员到现场进行取样。

3.我机构收到法院转交的由被申请人提供的补充资料,补充资料中未注明相关植物提取成分的详细信息,故不能作为鉴定依据。

4. 专家组依据案情了解、现场勘验、样品检测等情况,通过技术分析形成专家意见,并由我机构出具质量鉴定意见书。

 

四、检验检测

1、外观检查

2、成分检测

3、重金属含量检测

 

五、分析说明

无法起到白发转黑发及生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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