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笼鉴定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人民法院
鉴定对象:3个欧式鸽笼、1个小鸽笼
鉴定要求:本机构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3个欧式鸽笼、小鸽笼进行产品质量的鉴定
鉴定依据:《司法鉴定委托书》
鉴定形式:通过对案情了解、现场勘验、资料分析等情况,结合鉴定委托要求和鉴定依据,由专家组进行分析和判定,并得出鉴定意见。
二、案情摘要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机构,要求对被申请人生产的3个欧式鸽笼、被申请人为申请人生产邮寄的小鸽笼进行产品质量的鉴定。
三、情况概述
1.接受委托后,我机构就此项目成立了鉴定专家组,关于现场勘验相关事项和专家组成员制定了《现场勘验通知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鉴定专家组成员及鉴定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向双方介绍了鉴定专家组成员,专家组向争议双方进行了情况了解,对涉案标的物进行了现场勘验鉴定。
四、鉴定过程
1、情况了解
2、现场勘验
五、鉴定意见
由于小鸽笼未签订合同及技术协议,因此对其质量无法进一步评判,按照现有状况分析,小鸽笼存在质量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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