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系统鉴定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某法院
鉴定对象:一卡通系统
鉴定目的及事项:被告对原告所供产品与双方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是否相符;在合同价款下系统能否实现“统一的系统集成平台、不同子系统间无缝切换、信息互通和数据互通”的目的进行鉴定。
鉴定材料及检验依据:《司法鉴定委托书》
鉴定形式:案情了解、现场勘验、技术分析和专家鉴定
二、案情摘要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产品责任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机构,要求对上述委托事项进行鉴定,我机构受理了此鉴定事项。
三、情况概述
1、我机构接受委托后,即组织鉴定专家组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我机构就相关鉴定事项拟定了《现场勘验通知书》发送给委托人及争议双方。
2、我机构工作人员及鉴定专家、委托方及争议双方到达涉案标的存放现场。我机构工作人员首先向争议双方介绍了鉴定专家,鉴定专家向争议双方进行案情了解,随后进行现场勘验。
3、鉴定专家组依据资料审查、现场勘验和实验室检测的情况,通过技术分析形成鉴定意见。
四、现场勘验
1、现场调查
2、资料审查
五、分析说明
涉案一卡通系统上位管理计算机的集成平台数据库及软件中无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因此无法实现统一的系统集成平台。不符合申、被双方签订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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