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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幅热定型机组设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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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托 人:人民法院

鉴定对象拉幅热定型机组设备

鉴定要求本机构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被告制作的拉幅热定型机组设备是否符合约定进行鉴定

鉴定依据《司法鉴定委托书》

鉴定形式通过对案情了解、现场勘验、资料分析等情况,结合鉴定委托要求和鉴定依据,由专家组进行分析和判定,并得出鉴定意见。

 

二、案情摘要

法院提供的资料表明:申被双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采购设备,设备送至申请人处安装调试后,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技术协议》的约定。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合同纠纷一案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机构,要求对被告制作的拉幅热定型机组设备是否符合《拉幅热定型机组技术协议》的约定进行鉴定,我机构受理了此委托鉴定。

 

三、情况概述

1.接受委托后,我机构就此案成立了鉴定专家组,制定了《现场勘验通知书》。

2.法院工作人员、申请人、被申请人、鉴定专家组成员及鉴定机构人员到达现场

3.现场勘验过程中涉案设备出现损坏,导现场勘验无法继续进行,现场向申被双方确认设备损坏情况后中止一次现场勘验工作。

4.我机构工作人员、专家组、申被双方到达勘验现场进行二次勘验,二次勘验笔录时,申被双方均表述无补充案件信息。现场对涉案设备进行二次勘验。

 

四、鉴定过程

1、资料审查

2、现场勘验

 

五、分析说明

涉案设备宽幅符合约定。

涉案设备的空载速度不符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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