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橡胶制品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某法院
鉴定对象:拖把头
鉴定目的及事项:对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买卖合同涉及的塑胶拖把头是否符合、《胶棉拖把》的标准要求进行鉴定
鉴定材料及鉴定依据:
1、 《司法鉴定委托书》
2、 《鉴定申请书》、《起诉状》、
3、 《胶棉拖把》
鉴定形式:案情了解、检验检测、技术分析和专家鉴定
二、案情摘要
某法院因案件审理需要,委托我机构对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买卖合同涉及的塑胶拖把头是否符合《胶棉拖把》的标准要求进行鉴定,我机构受理了此鉴定事项。
三、情况概述
1、我机构接受委托后,即组织鉴定专家组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
2、我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委托方邮寄至我机构的涉案标的物品
3、鉴定专家组依据资料审查、鉴定检验的情况,通过技术分析形成鉴定意见。
四、鉴定检验
1、外观检验
2、资料调查
3、检验检测
五、分析说明
拖把头表面清洁,无缺料,破裂,无污迹,符合标准《胶棉拖把》的“4.1.3 胶棉头表面清洁,无缺料,破裂,无污迹”的规定;胶棉头尺寸未在产品上明确标识,夹片厚度不符合《胶棉拖把》的“4.2.2胶棉头的尺寸应明示在产品上,规格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
六、鉴定意见
涉案拖把头的外观检测、使用性能检测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产品标识及规格尺寸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