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鉴定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某人民法院
鉴定对象:涉案车辆
鉴定要求:对涉案车辆以往的维修情况进行鉴定,并明确涉案车辆是否发生过重大事故属于事故车。
鉴定依据:
1.《司法鉴定委托书》;
2.《调查笔录》;
3.《委托鉴定移送表》;
4.《开庭笔录》;
鉴定形式:通过对案情了解、现场勘验、资料分析、检验检测等情况,结合鉴定委托要求和鉴定依据,由专家组进行分析和判定,并得出鉴定意见。
二、案情摘要
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某人民法院,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机构,要求对上述委托事项进行鉴定,我机构受理了此鉴定事项。
三、情况概述
1.接受委托后,我机构就此项目成立了鉴定专家组,关于现场勘验相关事项和专家组制定了《现场勘验通知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鉴定专家组成员及鉴定机构人员到达现场,鉴定机构向双方介绍了鉴定专家组成员,专家组向争议双方进行了情况了解,对涉案车辆进行了现场勘验鉴定。
3.我机构收到法院发送的相关补充资料,由于疫情原因,该资料质证。
4.专家组依据案情了解、资料审查、现场检验检测、现场勘验鉴定等情况,通过技术分析形成专家意见,并由我机构出具质量鉴定意见书。
四、鉴定过程
1、资料审查
2、现场勘验
五、分析说明
涉案车辆以往的维修情况为更换了右后车门,更换了前保险杠、保险杠加固件、翼子板、发动机散热器等,修复了左右前纵梁;涉案车辆左右前纵梁存在变形情况,依据《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第5.6条第5.6.2和5.6.4的相关规定,涉案车辆属于事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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