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某人民法院
鉴定对象:某起重机
鉴定要求:本机构受某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某起重机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标准,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鉴定
鉴定形式:通过对案情了解、现场勘验、资料分析等情况,结合鉴定委托要求和鉴定依据,由专家组进行分析和判定,并得出鉴定意见。
二、案情摘要
法院提供的资料表明:某公司生产的由某公司的汽车起重机产品质量问题,协调未果,引起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1及被申请人2因产品责任纠纷一案诉至某人民法院,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机构,要求对某起重机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标准,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鉴定。
三、情况概述
1.接受委托后,我机构就此项目成立了鉴定专家组,关于现场勘验相关事项和专家组组成制定了《现场勘验通知书》、《专家组成告知书》及《鉴定方案》
2.法院、申请人、被申请人、鉴定专家组成员及鉴定机构人员到达涉案设备存放现场,鉴定机构向法院及双方介绍了专家组成员,专家组向争议双方进行了情况了解,对涉案某起重机进行了现场勘验鉴定。
3.专家组依据案情了解、资料审查、现场勘验等情况,通过技术分析形成专家意见,并由我机构出具质量鉴定意见书。
四、鉴定过程
1、资料审查
2、现场勘验
五、分析说明
根据现场实际勘验情况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只针对新产品有效,涉案设备已经过使用,已不是出厂状态,不能判定合不合格。结合申被双方的争议焦点,我机构鉴定专家对涉案汽车起重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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