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法院
鉴定对象:锅炉
鉴定要求:本机构受某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合同约定锅炉公司的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存在质量问题如何修复整改进行鉴定
鉴定依据:
1.《司法鉴定委托书》
2.《质量问题鉴定清单》
3.《合同技术附件》
4.《技术协议》
鉴定形式:通过对案情了解、现场勘验、资料分析等情况,结合鉴定委托要求和鉴定依据,由专家组进行分析和判定,并得出鉴定意见。
二、案情摘要
法院提供的资料表明:某公司与某公司签订《煤粉锅炉总包合同》一份,申请人认为涉案锅炉设备存在《质量问题鉴定清单》所列问题。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合同责任纠纷一案诉至某人民法院,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机构,要求对合同约定某锅炉公司的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存在质量问题如何修复整改进行鉴定,我机构受理了上述委托事项。
三、情况概述
1. 接受委托后,我机构就此项目成立了鉴定专家组,关于现场勘验相关事项和专家组成员制定了《现场勘验通知书》送至法院。
2. 法院工作人员、申请人、被申请人、鉴定专家组成员及鉴定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在法院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向双方介绍了鉴定专家组成员,专家组向争议双方进行了情况了解,对涉案锅炉设备进行了现场勘验鉴定。
3. 专家组依据案情了解、资料审查、现场勘验鉴定等情况,通过技术分析形成专家意见,并由我机构出具质量鉴定意见书。
四、鉴定过程
1、资料审查
2、现场勘验
五、分析说明
(1)掺烧干气管道上,未见装设安全阀。建议:掺烧干气气源端,设置稳压装置及安全排放装置,涉案锅炉可不设置安全阀。
六、鉴定意见
《质量问题鉴定清单》中问题鉴定意见及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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